课程介绍
《学校音乐教育导论与教材教法》是音乐舞蹈学院音乐师范专业学生的必修课,也是学生接触学校音乐教育教学的基础性课程,兼具理论性与实践性。该课程旨在帮助学生们了解音乐学科的特性、当前学校音乐教育的发展状况、普适性的音乐教学方法以及音乐课堂中“教”音乐与“学”音乐过程中存在的普遍规律。因此,学生在这门课的学习过程中,不仅会学习到如何根据教学内容设计出合理且新颖的音乐课等教学实操技能,也会接触到我国对于基础教育教学发展的规划及学校教育、学校音乐教育等政策文件的解读,从一个更为宏观、立体的视角了解学校教育、学校音乐教育在促进国家可持续发展过程中所应发挥的作用。
课程大纲
学习目标
1.深入解读国家纲领性教育文件,提高学生思想站位,培养学生的教育思维,了解我国音乐教育环境及最新发展动态
2.了解音乐教育的基本原理与音乐课程建设的思路
3.熟悉中小学音乐教育的主要教学内容及教学设计思路与教学方法
4.培养学生的课程设计能力与教案撰写能力
5.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能够根据音乐学科发展的要求以及中小学音乐课程标准对音乐课实施有效的评价
学习要求
1.熟悉音乐教育的内涵
2.了解我国学校音乐教育发展过程及前沿动态
3.了解音乐教育课程建设的思路与学生的学习规律
4.能运用能够运用批判性思维方法,分析和解决中小学音乐教育教学问题
5.了解学生的心理发展特点和音乐学习规律,并能根据学生的认知特点选择有效的教学方法;
6.准确把握中小学音乐学科课程标准,具备一定的音乐课程整合与综合性学习设计与实施能力;
7.理解和掌握音乐学科核心素养内涵,理解音乐课程人文性、审美性、实践性、综合性的特点;
8.能够根据《课标》中的要求对音乐课进行客观而全面的评价,对教学过程中存在的不足提出行之有效的改善建议。
考核标准
1.课堂考勤
全勤为100分,总成绩的10%,病假及公假属于合理缺勤,不扣分,事假一次扣5分,迟到15分钟以内一次扣5分,15分钟以上一次扣10分,旷课一次扣20分,缺勤满4次不能参加考核。
2.随堂测验
(1)随堂提问:课前进行3-5分钟课程回顾,对上节课讲授的知识进行问答,一般由教师随机提问,选择学生当堂回答,要求覆盖全体同学,且每生每学期回答问题不少于3次;给予正确答案者加2分,加满为止。
(2)课堂表现:
设定课程表现得分=基本分+浮动分的计分方式,基本分设定为80分,据课堂举手发言与回答问题的次数与准确情况给出浮动分,一般预设问题10-20个,每个问题1-2分,回答完全正确得满分,较好得80%分,一般得70%分,不好得50%分。
3.课程作业
学生在这门的学习过程中需要完成一次课后作业:根据老师给出的音乐教学素材设计并写出三条教学目标。
4.期末成绩
考试形式:期末考试为开卷形式。
考试时间:考试安排在课程的最后一周完成,考试时间为2小时。
考试要求:教师随机从中小学音乐教材中抽取一节课音乐课,让学生在两小时中完成对于该课程的教学设计,学生可以自行选定授课类型,在答题过程中,不可以使用任何电子产品,可以带课堂笔记和音乐教育类专业书,学生的课程设计要求统一写在答题纸上。
考核内容:
1.课程相关信息(5%)
2.教材分析&学情分析(15%)
3.教学目标(15%)
4.教学重难点、教学方法(5%)
5.教学流程(60%):重点关注教学内容的合理性、教学流程的逻辑性与完整性、教学活动的创意性
教材教参
1.尹爱青主编,《学校音乐教育导论与教材教法》,上海音乐出版社
教学参考书:
2.范晓君、王朝霞,《学校音乐教育导论与教材教法》,暨南大学出版社
3.拉尔夫·泰勒著,罗康、张阅译,《课程与教学的基本原理》,中国轻工业出版社